东北网8月7日讯 8月5日,《黑龙江省伊春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(2020—2030)》专家评审会在北京召开,《规划》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副司长马大轶,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陈建伟,副市长李立新、市政府二级巡视员赵喜义出席评审会议。
评审会上,评审组组长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造林司原司长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祝雄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、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,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经司、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情况汇报,审阅了《规划》文本。经问询与讨论,专家组一致认为《规划》指导思想明确,建设目标清晰、规划建设布局科学合理,体现了伊春市城市特点和森林城市建设特色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此《规划》,建议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,按照程序报批实施。
创建国家森林城市,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、是伊春林区承担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历史使命的重要举措、是坚持“生态立市、旅游强市”发展定位的必然要求、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。近年来,我市坚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放在优先位置,统筹“山水林田湖草”系统治理,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,进一步补齐城市短板弱项,加强城市生态建设、创造良好人居环境、增进民生福祉、弘扬城市生态文明、提升城市品位、改善城乡面貌、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、推动乡村(林场所)振兴,不断提升“森林里的家”品牌影响力,加快推动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。
为了科学有序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,市政府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城市森林研究中心编制《伊春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(2020—2030)》。本规划以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,借鉴国内外森林城市建设的典型经验,分析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背景和基础。以2019年为基准年,2020年至2022年为创建期,2023年至2025年为提升期,2026年至2030年为巩固期。《规划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,明确提出了我市森林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、建设指标、规划布局、重点工程、远期效益和保障措施,体现了伊春森林城市建设特色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森林城市网络与健康体系、生态福利体系、生态文化体系、支撑能力体系等方面建设工程,设置科学、重点突出、任务明确,保障措施有力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副司长马大轶,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陈建伟,对我市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表示祝贺。希望我市要按照专家修改意见,尽快组织完善规划,争取早日批准实施;要按照总体规划,进一步细化时间表,落实路线图,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推进落实,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。 副市长李立新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。他说,在今后的工作中,伊春将认真按照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,进一步补充和完善《规划》,切实做好《规划》实施,按照“加强领导抓责任,创新机制抓保障,部门协作聚合力,强化督查重落实”的工作要求,把经过评审和完善的《规划》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县(市)区和市属各相关部门,以“城在林中,林在城中”为目标,构建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、发达的森林产品体系、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、稳固的森林支撑体系。同时,我们以彰显伊春城市特色为重点,努力打造城区园林化、城郊森林化、通道林荫化、农田林网化、乡村林果化、矿区植被化的城乡一体绿化新格局,形成布局合理、生物多样、景观优美、特色鲜明、功能完善的伊春城市新形象。
我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评审会议。
责任编辑:宋蔚